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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女性
2012-12-01 09:15:27 来源:cn03.com

  结婚后,在不准备要宝宝的这段时间里,有的夫妻会选择服用避孕药来进行避孕。但是避孕药会对女性的身体产生副作用,尤其是对于一些有疾病的女性来说。那么,什么样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重大疾病患者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除,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故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月经稀少者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妇女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年龄大于45岁者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妇科肿瘤患者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哺乳期妇女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你的身体是否具有以上的特征呢?如果你属于以上的情况之一,那么停止服用避孕药吧,采取其他的方式进行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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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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