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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了药物需要终止妊娠吗
2013-01-30 21:04:03 来源:www.yunyuhome.com

    门诊中有很多孕妇焦急地询问医生,自己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要不要紧?甚至有的准妈妈为了保证胎儿质量辛动做了人流,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健康隐患。对于准妈妈,分析孕期服药后可能会引发的后果,辛要是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而不是完伞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了解孕期用药的几个时期,准妈妈对于胎儿的健康与否就不至于坐市不安了。

    安伞期  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以内,称为安伞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物质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若无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高敏期  孕4~8周内称高敏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片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中敏期  孕9周至孕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伞考虑,权衡利蚌后再作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作羊水、B超等检查,若是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弓l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低敏期  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各脏器基本发育,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屁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氨甲阿二酯(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于引起耳聋等,此时服药也必须十分慎重。

本文标题:孕期用了药物需要终止妊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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