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妊娠5—6个月才进行产前检查。会使一些内科合并症、遗传病需要中止妊娠者延误治疗时机,对孕妇的基础血压、基础体重也无法获知。围生医学的发展使产前检查的内容得到充实.产前检查开始的时间也提前到孕3月。在正常情况下,整个孕期要求做产前检查9—13次,孕3月进行首次全面检查,以后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后,孕妇、胎儿变化大,容易出现异常,需要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孕妇或胎儿有异常情况时,应根据病情人院或增加门诊检查次数.
产前检查的内容
产前检查应在确认为已经妊娠后进行,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了解病史
了解本次妊娠的经过.早孕反应情况。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史、放射线接触史.详细了解孕妇以往的情况.重点了解孕妇以往的月经情况,以往妊娠分娩有否异常.有元心脏、肾及结构等病史.家族中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和遗传病史。
产科捡查
腹部检查包括子宫高度、腹围、胎位、胎心等。阴5a检查了解产道、子宫颈、子宫及附件有无异常。
全身检查
对全身情况进行观察及检查各脏器,尤其注意心脏有无病变,测最身高、体重、血压和乳房发育情况.
检验
初诊必须做的检验项目为血常规、小便常规、血型。若夫妇双方血型不合.要进一步馓血中抗体效价和RL因子的检测.可作B超了解胎儿官内悄况。
其他
高危妊娠者,若有产史不良.比如死胎、胎儿畸形、遗传病史等,应进行有关化验,包括母体血清或羊水穿刺检查染色体,甲胎蛋白主要用于筛选畸形。
产前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就应做好相应准备。
本文标题:产前检查的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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