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期B超检查4次最合适
2013-01-27 10:15:58 来源:
尽管如此,孕妇也不能盲目、频繁地做B超检查,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打扰”,检查应该严格按照医嘱进行。一般来说,孕期最好做4次超声检查。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进行,以孕10~12周检查较为合适。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有先兆流产现象,且阴道出血时间长;要排除葡萄胎;要排除宫外孕,或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卵巢瘤等。
第二次,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时做B超检查,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以便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如先天性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连体儿等)。
第三次,孕晚期(孕28周及以后)。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特别是唇腭裂。另外,有些因为太小或尚未表现的畸形,此时可能被发现。
最后一次,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通常胎儿头朝下,脸部朝向准妈妈的脊柱,背部朝外的体位就可以自然分娩。同时,医生还需检查胎盘的位置及功能分级,为胎儿出生做好安全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B超检查也不是万能的。比如,胎儿的有些异常或微小畸形,特别是功能异常,如先天性耳聋等就无法检查出来。这就要遵医嘱,按照胎儿发育的不同阶段,结合其他检查进行优生优育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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