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大人们称赞我“心善”,我知道其实是胆小。我无法像同伴那样,对一只偷来的土狗不动声色地施以绞刑或棒刑。我甚至不忍心做旁观者,只在狗肉香味四溢时,咽着唾沫希望着能分一杯羹。这很受到轻蔑,我也颇为此羞愧。日后有幸读到孟老先生的“君子远庖厨”的高论,发现这种心态居然深合圣人之道,才由羞愧转为自得。
慷慨的三舅知道我爱小玩意儿,送我一只小狗,体态圆润可爱。我给它起了洋气的名字——瓦尔特。这是受了那部风行的南斯拉夫大片的启发吧。按今日的观点衡量,瓦尔特不算是合格的宠物,血统不足以骄人,外表不足以媚人。但这种小土狗非常有用。谁家有小孩子,便讨只小狗来养。小孩子臀下添了秽物,大人拎起孩子小腿,嘴里“叭叭叭”一唤,小狗便摇着尾巴欢天喜地跑过来,上前津津有味地舔个干干净净。此是敝乡形容谄媚者常用的词儿“舔腚”之由来。小狗何知,膺有此恶名,它本性如此,而非某些人为达成目的采取的卑下手段。瓦尔特也未能免俗。尽管我瞧不上它这种雅好,却不妨碍我狂热地喜欢它。我尤其喜欢它粉红的小舌头,温柔地舐我的手心,一种痒苏苏的愉快,直透到心里。我用尽撒娇耍赖十八般本事,赢得了晚上抱着瓦尔特睡觉的权利。爷爷扯着嗓门说:“狗改不了吃屎,它——吃——屎——呀!”我堵住了耳朵。然而,有晚瓦尔特兴奋不已地钻进被窝后,我没理会它干过什么勾当,伸手抱过来。它粉红的小舌头热情地对我的脸颊发动了攻势,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顿时充满了鼻端 。我醒悟后,做了个撒手的动作。瓦尔特摔个趔趄,“汪”地大为不解的一声叫。我当然无法对它说明,它所衷心嗜好的却是我所厌弃的。即便如此也没有影响我们的友谊。我仍旧抱着瓦尔特睡觉,只是多了一道手续———在它友好地伸出粉红的舌头时,我总要替它检查口腔,这似乎也没有让它感到自尊受损。
曾经差点失去它。有天傍晚,我发现瓦尔特不见了,急得满村乱转。天从人愿,终于让我发现了邻村的几个坏小子,正把瓦尔特往一个口袋里塞。在这刻不容缓之际,一向孱弱的我红了眼睛,手里擎着半块砖头冲了过去。结果,我得回了瓦尔特,还有额头的一个大包。这件事激发出了我的自豪与血性,一扫昔日懦弱的恶名,在同伴中树起了勇者的口碑,拥有了江湖地位。它改变的,或许不只是瓦尔特变成一锅炖肉的可能,而是我的命运轨迹,让我最终没变成一个缩头缩脑的家伙。而瓦尔特在变成大狗后,死于误食中毒的死耗子。它的某个遗腹子,被我抱过来,继承了它的名字和地位。瓦尔特二世死于病痛。至于瓦尔特三世,在我到城里上学后,依依不舍地跟了来。某一天,喜欢溜达的它擅自出门后再没有回来。我徒然地呼唤它的名字,烈日下显得有气无力。街道的广播正琅琅宣读着政府禁止养狗的通知。
人是偏心眼的动物,对同类搞种族歧视,对狗也是如此。瓦尔特的土狗部族在“适者生存”的天条下,急剧地消失。看家护院有跋扈的狼狗,解闷逗乐有乖巧的叭儿。要这些皮毛粗糙、行动笨拙、血统混杂的家伙作甚?何况,它们那种嗜好在水冲厕所普遍应用后失去了用武之地。除非减少到大熊猫的数量,才会受到抬举。然而,我禁止不了自己对于衰落的土狗部族的悼惜与怀念,为了瓦尔特,为了它那温暖的粉红的舌头。
注:这是我死去的弟弟的作品。他英俊、善良、幽默,很有才华,每一个人都爱他,他也爱每一个人,甚至是弱小的动物。我记得,有一回他的狗死了,他难受得一天没吃饭。如果不是白血病,他会有一个远大的前程。这一切都随风逝去了。只留下几篇文章,我们珍重地保留着。现在,我把它贴在这里,取名为《粉红舌头——一个逝者的童年回忆》,获不获奖并不重要。父母垂垂老矣,他们总爱看弟弟的这篇文章,还有他的一张相片——满脸阳光,吐着舌头,可爱的笑容。我想,把弟弟快乐的童年回忆分享给大家,可以告慰亲爱的父母。
本文标题:粉红舌头——位逝者的童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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