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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标准之争惹官司 网友期待政府部门介入
2013-04-19 14:42:04 来源:

  最近,一直以“大自然搬运工”自居的农夫山泉有点“烦”。近日,农夫山泉被指其产品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昨日大洋网友杨先生更是怒告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理由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同时,对于广东地方标准被闲置,杨先生呼吁政府部门能够尽早介入。

  农夫山泉饮用水标准有点“玄” 网友起诉立案

  4 月9日,大洋网友杨先生在华润万家超市前进路店购买了由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12瓶装饮用天然水,从朋友处了解到,近期农夫山泉使用的饮用水生产质量标准被质疑,对照自己所购的产品,发现标签上的确写有“产品标准号:DB33/383”,该标准正是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

  按照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1]17号)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杨先生认为,购买的是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水,采用的应该是广东的标准才对。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浙江的瓶装饮用天然水产品标准有十几项指标低于广东省《瓶装饮用天然净水》地方标准(DB44116-2000),其中包括“砷”“镉”“硝酸盐”“硒”等四项危害物指标,在浙江标准中,“砷”和“硒”的指标更是广东标准的5倍。

  杨先生表示,农夫山泉方面声明所生产出的饮用水实际品质标准高于国家现有任何饮用水标准,但并未解释为何依据浙江标准生产。因此,杨先生于15日上午将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双双告上法庭,并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

  “本来期待有个广东生产和销售的饮用水,却按浙江的标准的解释,但看到农夫山泉几次相关声明,一直得不到答案,希望通过诉讼能到一个明确的解释。”杨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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