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超市售过期光明酸奶 孩子喝后拉肚子
2013-03-20 16:16:48 来源:
超市回应:“问题奶”不是他们销售的
西安市民李女士投诉称:她于3月3日在西安市凤城五路人人乐[0.69%资金研报]超市购买了一板(6盒)光明儿童健能原味酸牛奶,结果发现过期20多天,孩子喝后拉肚子,多次交涉未果。就此,记者进行了核实调查。
据李女士讲,3月3日下午她购买后,孩子就喝了一杯,她当时发现酸奶已过保质期,但尚未离开超市,就赶紧到服务台投诉。服务台工作人员先是表示可以换一杯,答应最高赔偿3倍。她认为,孩子已经喝了后果难料,要求至少赔偿500元,服务台未答应。她留下投诉记录后离开。3月15日,该人人乐超市办公室的董先生一行两人到本报对记者说,李女士3月3日在他们超市确实购买了光明酸牛奶,称有问题要500元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李女士离开后,超市质检人员立即盘点,经查,超市早在2月份就没有售卖过1月18日生产的光明乳酸奶。也就是说,李女士提出投诉的“问题奶”不是他们超市销售的。之后,光明乳业[1.02%资金研报]人员与消费者李女士联系协调,也未达成结果。3月20日上午,记者致电光明乳业,光明乳业西安分公司一位自称姓李的女士听完反映,未作任何答复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93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