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之家_孕育妈妈最喜爱的网站
按历程查看->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妈妈网 > 推荐阅读 > 正文
新版GSP发布 3年不达标企业将停止药品经营
2013-02-20 02:03:57 来源: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历经多年调研之后,昨日(2月19日),国家食药监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并透露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GSP的修订是对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国家食药监局安监司司长李国庆透露,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有效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新版GSP明确对药品流通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流通中其他涉及药品储存、运输的活动都必须符合GSP的相关要求,弥补了以往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监管空白。

“这不是建议实施,而是强制实施、刚性要求。”李国庆透露,等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后,针对不能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一系列严厉的处罚。

为使新版GSP得到平稳有效的执行,国家食药监局还将设置3年的实施过渡期,到2016年的规定期限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规定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长期以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走票”、“挂靠”等行为屡禁不止,被认为是医药流通行业的顽疾。卓创资讯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直言,票据管理的混乱会直接导致票据和货物分离,除了有回扣等情况发生,还会有串货情况,最终会推高药价,出了问题也不能及时回溯。

针对上述药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新版GSP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如明确要求...

本文标题:新版GSP发布 3年不达标企业将停止药品经营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92777.html

联系编辑: 雯雯    邮箱: wszsl321@126.com    QQ: 84029846   客服   友链: 84029846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