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变成“瘫痪” 患者获赔48万
2013-01-30 09:34:05 来源:
晨报讯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丁雷 胡蓉 赵某因摔伤后骨折前往合肥某医院就诊,因医疗事故落下严重残疾。赵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最终获赔483392.05元。
2009年10月9日,38岁的赵先生因不慎摔伤,当即感腰部疼痛活动受限,不能站立。120急救人员将赵某送至合肥市某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发现赵某腰部骨折。次日下午,医院为赵某做了手术。同年11月22日,赵某办理出院,但病情没有实质性好转,大小便失禁,双下肢麻木,下体完全瘫痪。
赵某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方支付其各项损失635328.65元,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司法鉴定部门的结论是,医院对赵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与赵某下肢瘫痪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据此,法院判决医院方一次性赔偿赵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8339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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