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70后夫妻结婚6年终于欢喜地迎来龙凤胎的出生,忙坏了的他们寻觅良久,将新生女婴托付给一位自认为信得过的保姆,口头约定让保姆“工作日全托制”看护。没想到,5个月大的女婴在保姆的家中因为呛奶窒息而亡。伤心之余,这对父母以照顾不周为由将保姆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决保姆赔偿东家10万元。不服判决的父母决定上诉,索赔86万余元。昨日,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
事件回放:
周末交接班之际
女婴呛奶窒息而亡
顾先生与李小姐是这个可怜女婴的父母。
去年1月13日,李小姐在医院早产生下一对龙凤胎。为了迎接新生命的降临,李小姐早在怀孕7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张罗着给自己找个好帮手,除了照顾自己,还得好好看护好两个宝贝。
李小姐通过自己熟悉的一家家政公司介绍,认识了保姆牛阿姨。这位阿姨40多岁,20年前就从外地嫁到了上海九亭,唯一的一个女儿在寄宿制学校上高中,牛阿姨此前曾为一户九亭当地人家做过钟点工。
由于身体状况良好,外加两家之间的距离不远,因此在明知其没有家政上岗证,也没有母婴护理证的情况下,李小姐还是和牛阿姨达成了协议。
根据口头约定,怀孕期间,由牛阿姨照顾李小姐待产,月薪2500元。孩子出生后,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期间,李小姐将女儿放在牛阿姨家中照顾,双休日再接女儿回家,每月支付3500元。
事发之前,李小姐对牛阿姨也频频称赞:“她全程陪产,大过年的也不回老家,就忙着照顾我和宝宝,我们之间配合得还是很好,我对她应该还算满意。”
然而,意外却发生在东家与保姆的“交接班”之际。
去年6月17日是一个星期天,李小姐就像往常一样,在晚饭时分将女儿送去了牛阿姨家。当晚7点半左右,牛阿姨给女婴洗好澡,用奶瓶喂奶135毫升。过了一会,女婴突然大哭,怎么也哄不好。牛阿姨便打电话询问李小姐,李小姐猜测女儿可能是换了环境不习惯。
后来,女婴终于不哭了,牛阿姨便将其放在小床上睡觉。三个小时过去了,牛阿姨看好电视准备睡觉,突然发现女婴没有打呼噜的声音。一查看,女婴嘴唇发紫没有生息。
吓坏了的她赶紧拨打急救电话,救护车于22时05分将女婴送到九亭医院儿科急诊室,女婴已生命体征全无,医生抢救了半个小时无效,22时45分宣告女婴死亡。医生给出的结论是,女婴系呛奶窒息导致死亡。
一审判决:
无证保姆虽无过失
但应适当分担损失
辛辛苦苦诞下一对龙凤胎,女儿在家的时候还好端端的,送到保姆家却发生意外。顾先生与李小姐在伤心之余,向公安机关控告牛阿姨过失致人死亡,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后,都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但顾先生夫妇认为,正是由于牛阿姨的过失行为导致尚在襁褓中的宝宝死亡,于是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将牛阿姨和她的丈夫起诉到了法院。
去年12月底,一审法院宣布判决结果。顾先生夫妇作为亲生女儿的监护人,将权力托管给牛阿姨,已将监护风险转嫁。被告牛阿姨并非专业看护人士,也没有发现牛阿姨有何违规,因此,不认定牛阿姨具有过失。
但是,顾先生夫妇将女儿托付给保姆看护,牛阿姨也应当清楚照看婴儿的责任与风险。女婴的意外死亡,带给两位原告精神上的痛苦显而易见。在原、被告任何一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审法院认为被告牛阿姨应适当分担损失,数额确定为10万元。
双方说法:
父母:不作为致宝宝死亡
一审判决下来后,顾先生夫妇认为,正是由于牛阿姨的过失行为导致女儿死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牛阿姨和其丈夫赔偿共计86万余元。
昨天的庭审中,顾先生夫妇多次强调,牛阿姨对宝宝疏于照顾,正是由于其在宝宝呛奶后“不作为”,导致宝宝死亡。
顾先生表示,当天送孩子去时,他对牛阿姨说天冷,让她注意给孩子保暖,然而牛阿姨并没做到。“孩子被送到抢救室时,我在外面看到孩子光着两个脚丫子……”李小姐当庭哽咽着表示,着凉也是导致孩子容易呛奶的原因之一。不过对此,牛阿姨的丈夫阿明则表示,当时孩子睡觉了,所以给她脱去袜子盖上被子。
此外,李小姐声称女儿虽然是早产儿,但在4个半月经相关医院体检,身体完全健康。“女儿的死亡时间并非在新生儿时期,早产与否与女儿的死亡无关。”当晚8点半至9点50分这段时间,牛阿姨喂完奶后,将宝宝放在床上,而自己则在一边看电视,其间牛阿姨本应注意到宝宝呛奶的挣扎和哭叫,但她却没有反应,这是导致孩子最终死亡的原因。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顾先生与李小姐。李小姐告诉记者:“我生孩子的时候恰逢过年,那时候要找一个好一点的月嫂实在太难了。我在怀孕之前就一直通过家政公司请钟点工来我家烧饭,牛阿姨正是这家家政公司推荐给我的。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我听说她口碑不错,而且事发之前她的确把我们母子三口照顾得不错。”
保姆:曾表示没带过新生儿
牛阿姨向记者回忆事发经过时,一度在电话中哽咽:“当初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就跟他们讲,我没带过新生婴儿,我自己的女儿也是母乳喂养。我在他们家怎么给小宝宝用奶瓶喂奶,到了我自己家里,我还是怎么喂。宝宝没的那几天,我不吃不喝,难过得再也不敢碰小孩。”
牛阿姨表示:“事情是在我家发生的,我愿意承担责任,可家里的条件真的是山穷水尽了,10万元钱我还得到处借钱,别提80多万了。”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业内说法:
护理新生儿,双证齐全还得有1-2年经验
采访过程中,女婴的母亲李小姐一直向记者强调:“好的月嫂太难找。周围的人都看经验,不看证件。”那么,一名合格的月嫂究竟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海慧慈月嫂公司创始人鲍慧萍是一位从事月嫂工作10多年的资深月嫂培训师,她告诉记者:“正规月嫂公司培训出来的月嫂,最起码需要具备健康证,还有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母婴护理证。即使具备了双证,一名月嫂新手也只能先从2个月以后的大宝宝开始照顾。新生婴儿的体质毕竟十分娇嫩,我们为了保险起见,一般安排实际经验在1-2年以上的月嫂来带。”
另外,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打听后了解到,月嫂需要通过培训才能拿到母婴护理证,可以安排培训的单位多为一些护理基地,培训课程包括喂奶、呛奶急救等常规项目。(案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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