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大的女婴在保姆喂奶后因呛奶窒息死亡,悲痛的父母认为保姆照顾不周导致幼女夭折,将保姆告上法庭,索赔86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保姆支付东家10万元。然而,女婴父母依然决定上诉。昨日,此案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
女婴呛奶窒息死亡
李风和晓琴原本是一对幸福的爸妈。2012年1月13日,晓琴生下一对龙凤胎,女儿小宁和儿子小天。在怀孕期间,晓琴雇佣阿妹做保姆。由于夫妻俩都要为奶粉钱打拼 一对儿女实在照顾不过,来,晓琴便与阿妹约定,工作日将女儿放在阿妹家中照顾,双休日再接女儿回家,每月支付3500元。
不料,月17日,晓琴将女儿送至阿妹家没多久,却接到了阿妹打来的电话:女儿出事“了”。当天19时30分许,阿妹给女婴洗好澡,便用奶瓶喂奶135毫升。过了一会,女婴突然大哭,怎么也哄不好。阿妹便打电话询问晓琴,晓琴猜测女儿可能是换了环境不习惯。后来,女婴终于不哭了,阿妹便将其放在小床上睡觉。至21时50分许,阿妹看好电视准备睡觉,突然发现女婴没有打呼噜的声音。一查看,女婴嘴唇发紫没有生息。吓坏了的她赶紧拨打急救电话,救护车于22时05分将小宁送至九亭医院儿科急诊室,女婴已生命体征全无,医生抢救了半小小时但无效,22时45分宣告女婴死亡。医生给出的结论是,女婴系呛奶窒息导致死亡。
一审判决保姆支付10万元
晓琴表示,当初面试了20多个保姆,虽然知道阿妹没有专业的培训证书,但通过沟通得知阿妹很有经验,又是九亭当地人,才最终聘请了她。出事后,阿妹承认,她没有受过家政培训,不识字,除照顾自己的女儿外,并没有照顾过其他新生儿。
虽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后,都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李风夫妇认为,正是由于阿妹的过失行为导致女儿小宁死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阿妹、阿明夫妇赔偿共计8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在原、被告任何一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考虑被告家庭的经济收入和负担等情况,被告阿妹应适当分担损失。一审判决被告阿妹、阿明夫妇一次性支付原告10万元。小宁的父母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原告当庭直指保姆疏于照顾
昨天的庭审中,李风夫妇多次强调,阿妹对宝宝疏于照顾,正是由于其在宝宝呛奶后“不作为”,导致宝宝死亡。
李风表示,当天送孩子去时,他对阿妹说天冷,让她注意给孩子保暖,然而阿妹并没做到。“孩子被送到抢救室时,我在外面看到孩子光着两个脚丫子……”晓琴当庭哽咽着表示,着凉也是导致孩子容易呛奶的原因之一。不过对此,阿妹的丈夫阿明表示,当时孩子睡觉了,所以给她脱去袜子盖上被子。
此外,晓琴称女儿虽然是早产儿,但在4个半月经相关医院体检,身体完全健康。“女儿的死亡时间并非在新生儿时期,早产与否与女儿的死亡无关。”当晚8点半至9点50分这段时间,阿妹喂完奶后,将宝宝放在床上,而自己则在一边看电视,期间阿妹本应注意到宝宝呛奶的挣扎和哭叫,但她却没有反应,这是导致孩子最终死亡的原因。“对于孩子的死,我也觉得很可惜,毕竟是个小生命,我肯定是想把孩子照顾好的。”阿妹当庭强调,她很喜欢这个孩子,和东家关系也一直融洽,当天确系意外,孩子呛奶并无任何反应,绝非见死不救。阿妹夫妇的律师表示,阿妹夫妇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但考虑到家境较差,希望法院酌情判决。“这是人命官司,我的女儿虽然只有5个月大,但她应该有生存的权利。我们拒绝调解,希望法庭能还我们一个公道。”晓琴当庭拒绝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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