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8人因销售假避孕药获刑
2013-01-23 05:32:00 来源:
?商报记者 黄伟
通讯员 龙轩
商报讯 前年,刑法修正案降低了制售假药入刑门槛,故意销售假药不论数量大小均入刑。昨日,记者从龙湾法院获悉,近期有多名药店店主因销售假避孕药而获刑。
江西人郑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怡心路的店里销售避孕药“米非司酮片”。去年5月9日,公安机关在其店内当场查获假冒避孕药13盒,最终郑某因销售假药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记者了解到,除郑某外,龙湾法院还受理了邓某、都某等7人销售假冒避孕药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8名被告人大多教育水平不高,对从业规范没有认识,认为售假即便被查获也不过是没收药品、罚钱而已。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删除了销售假药罪中需要“足以严重危险人体健康”的构成要件,只要生产和销售假药,不管量大量小,是否造成严重危害,都构成犯罪。
据悉,目前在龙湾法院已判决的三个案件中,三名当事人均被判处了实刑。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蔡华表示,“自从《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药监部门查处了多起非法制售假药的案件,去年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他表示,一些黑药店店主根本不知道售假药已触犯刑法,今年将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和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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