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经销商为揽生意送回扣款获刑
2013-01-22 16:50:47 来源:
正义网江西1月22日电(通讯员 赵春华)做生意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公平竞争,但其却为了提高药品销售量和拓展业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药品回扣款,结果自食苦果。经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以犯行贿罪依法对被告人邓某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犯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担任江西远健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博利医药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其先后向吉安县疾控中心销售甘荣康、结核灵片两种药品。为感谢吉安县疾控中心结防科负责人曾某的关照,袁某按每盒药品回扣3元的标准,通过汇款方式,分十次将药品回扣款30120元汇到曾某提供的帐户上,曾某予以收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在销售药品业务中,为谋取更大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药品回扣款,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鉴于被告人邓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标题:一药品经销商为揽生意送回扣款获刑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53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