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骗取新农合医保费 开化第一起诈骗国家医疗保障资金案宣判
2013-01-17 10:14:21 来源:
2013年1月17日 09:07
莫某干活时不慎从高处跌落,朋友将其送到医院,又用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了住院手续,得知莫某没有参加医保,双方将计就计,协商骗取新农合医保费近8000元。日前,涉案的徐某、莫某、郑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六个月和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3000元、2000元,成为开化县第一起因为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而被定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2012年3月,徐某、莫某一起在开化县城帮戴某拆装空调,期间莫某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腰椎受伤,随后徐某、戴某将莫某送入医院治疗。由于当时莫某的亲属未在现场,徐某便以自己的名义为莫某办理了挂号、住院手续。之后莫某告诉徐某其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双方协商让莫某继续用徐某名义住院,相关医药费报销事宜由徐某操作,莫某负责配合。
同年5月,徐某为了骗取医疗保障资金,便要求其妻子郑某携带由莫某冒充徐某签名的相关住院治疗材料到其所在村委会、乡政府办理手续。郑某明知丈夫的行为是虚假报销,仍故意隐瞒真相,办理医疗报销事宜,最终从开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骗取7976.74元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莫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冒名顶替的方式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徐某、郑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行为构成自首。被告人莫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在审理过程中,三被告人积极退赔,及时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有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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