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假冒疫苗案一审宣判
2013-01-09 03:40:08 来源:
《养殖基地不搞养殖搞疫苗》追踪
南都讯 记者杨亮 通讯员曹大起刘建平 打着养殖基地的幌子,暗地里大肆生产假冒非法兽用疫苗(详见6月12日南都珠海A03版报道)。备受瞩目的国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国外名牌兽用疫苗案近日在金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6名生产假冒疫苗的工人分别获缓刑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在农业部发布的我国2012年下半年七大假劣农资典型案例中,该案高居榜首。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年初,蓝某原(台湾人,另案处理)租下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广发村永昌队五七桥左侧一块空地,设立珠海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水产动物无公害试验养殖基地(以下简称养殖基地),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批文、批号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调配疫苗配方并进行试验,然后假冒意大利IZO品牌、荷兰英特威品牌、德国L0HMANN品牌等多家知名兽药厂家的四十多种禽畜疫苗,并通过物流公司邮寄或直接送货等方式,销往广东、河南、山东、北京等多地牟利。
为了扩大销售范围,蓝某原于2010年3月租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98号部队农场仓库501仓,建立专门的疫苗储存仓库,当该仓库去年5月4日被查获后,蓝某原大肆销毁相关单据,并安排被告人林某华、潘某、曹某华等人将养殖基地内的部分假冒禽畜疫苗成品、半成品、配件、原料、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转移到广东省台山市冲篓镇八家村委会关盛村一养鸡场,以逃避侦查,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法院一审认定,涉案假冒疫苗案值逾250万元,林某华等6名工作人员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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