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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规:救助危重病人 交通违法不处罚
2012-12-27 20:04:15 来源: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解读《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明年1月1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详细解读了《实施办法》。与现行的2005年版本相比,新的《实施办法》亮点颇多。

严管电瓶车

针对当前突出的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客观情况,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予登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源头杜绝违规车辆“上市”。

不得频繁穿插

许多驾驶员图快而违法变道、任意穿行,已成为一种交通恶习。为抢信号灯,强行穿越实线;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挤入,影响正常车辆行驶,也极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鉴于部分地方出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但又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情况,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二千元罚款。”

救助病人违法不处罚

假如你驾车送一名危重病人去医院,途中遇到堵车,而一侧的公交专用道则是畅通的,你该怎么办?不要再纠结了,大胆驶进专用道吧,不用担心交通违法。从明年开始,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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