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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漏诊致患者失明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12万余元
2012-12-13 03:29:46 来源:

湘潭在线12月13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洪静雯 通讯员 黄戌娟)由于医院漏诊,让年仅15岁的小胡右眼失明。12月12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医院赔偿小胡经济损失124155元。

2011年12月20日,小胡放学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由于天冷路滑,意外受伤。随后,小胡被紧急送往湘潭县某医院治疗。

当晚8点,医院伤科医生对小胡进行了全身检查,并做出病情诊断结果,小胡头颅有部分挫伤,但身体其他部位无恙。3天后,医生查房时发现小胡右眼对光反射迟钝,立即找来眼科专家会诊,诊断结果为,右眼视神经损伤。结果出来后,医院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小胡的家长,也没告知小胡医疗风险。直到今年1月2日,小胡右眼出现视线模糊。病情恶化后,医院既没有对小胡的右眼进行治疗,也没有做CT扫描或其他眼睛视神经损伤的检查。害怕眼睛失明,第二天小胡立即赶赴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右眼视神经损伤。经鉴定,小胡的右眼损伤后果构成八级伤残。由于医院的漏诊,让小胡失去了治疗眼睛的最佳时机,气愤的小胡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

12月12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医院对小胡病情存在伤情漏诊、延误治疗等行为。小胡右眼失明,医院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处医院赔偿患者124155元。 ...

本文标题:医院漏诊致患者失明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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