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1份报纸类媒体及10个电台频道2012年10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
一、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151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二、其中标示名称为“迅康利明”、“毛根生”等6种药品(见附件)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
三、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品种60个,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77条,涉及大众媒体10个。
2012年10月违规药品广告情况汇总表
标示名称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标示批准文号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标示生产企业
标示经营企业
未标示
消栓通络片
未标示
吉药广审(文)第2006110611号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010-66157892
迅康利明
清心明目上清丸
国药准字Z22020711
吉药广审(文)第2012040048号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劲松桥洋华堂金都药店
沙巴棕软胶囊
沙巴棕软胶囊
注册证号Z20090003
未标示
斯密卡药厂
400-6080-921
未标示
抗栓胶囊
国药准字Z20053293
未标示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00-612-0686
毛根生
人参首乌胶囊
国药准字Z20055542
未标示
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劲松桥洋华堂金都药店
乌龙养血胶囊
乌龙养血胶囊
国药准字B20020971
未标示
呼伦...
本文标题: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违法2012年第10期药品广告公告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52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