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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情未愈出院后加重医院未加劝阻负赔偿责任
2012-12-03 01:29:58 来源:

驻马店王女士来电咨询:

我父亲今年70岁,身患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支气管炎、脑梗塞多种疾病,一直靠药物治疗。前一段时间,我父亲突发咳嗽,而且还伴有发烧,到医院检查说是肺炎,需要住院治疗。经过几天的治疗,我父亲的病情有所好转,于是我们向医生提出要求出院,医院也没有阻止,给我们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是没有告知注意事项。谁知出院的第二天我父亲就病危,送到医院还没有来得及抢救就死亡了,医院诊断死亡原因还是由肺炎引起的。我们家人认为医院没有把我父亲的病治好就同意我们出院了,应该赔偿我们。请问,我们能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吗?

朱广晓律师解答:医疗纠纷案件,患者要想让医院赔偿损失,关键是要看医院对患者的治疗有没有过错,以及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父亲属于高龄多病的老人,本身就需要多注意。这次你父亲因肺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病情好转,说明医院的治疗对症。但是在你父亲出院时医院未加以劝阻,同意你父亲出院存在过错。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宜出院的病员,应进行劝阻;坚持要出院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人病情危害性。你父亲是一位高龄多病患者,而且这次又肺部感染,病情很重,在你父亲病情没有被治愈前,是不应当出院的。医院应当在你们提出出院要求时加以劝阻,告知你们出院后的风险,要求你父亲继续住院治疗。而医院在你父亲出院时非但没有劝阻,而且也没有向你们告知你父亲病情的危害性,以至...

本文标题:患者病情未愈出院后加重医院未加劝阻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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