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狂购16000多粒感冒药转卖他人用于制毒
2012-11-22 07:33:33 来源:
2012年11月22日07:0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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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现场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诸葛宁
案发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案发缘由:购买康泰克供他人制毒
3个贵州老乡,3个月里收购16000多粒新康泰克感冒胶囊,转手给他人提炼冰毒。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6个月不等。
去年11月初,谢某到宁波江北区慈城的一家药房,购买了10盒新康泰克。她向店员解释说,家里养了很多鸡,药是用来给鸡治病的。但店员还是拒绝了。谢某继续软磨硬泡,在她的坚持之下,店员最终卖给她5盒。
那段时间,谢某和丈夫程某陆续买了大量新康泰克。因为夫妇俩听老乡孙某(另案处理)说,新康泰克提纯后,可以用来制造毒品,如果他们愿意把药收购来,就可以每粒药高出市场价0.15元至0.35元的价格吃进。为了赚取差价,程某夫妇同意了孙某的提议。
于是,从2011年9月开始,程某和谢某便辗转山东淄博及江苏南京、镇江等地的多个药店,购进新康泰克11000余粒,卖给孙某,赚取2000余元。
去年11月,程、谢二人来到宁波收购新康泰克。两人还结识了另一老乡杜某,并把“生意”介绍给了他。杜某明知程某夫妇买感冒药的目的,还在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的药店,购进药品新康泰克250盒,共计2500粒。
2011年11月7日,程某和谢某被抓获。民警从他们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新康泰克5630粒。同月9日,杜某也落网,其所购进的2500粒新康泰克亦被缴获。
程某3人作案时,浙江还没有对购买感冒药实行“实名制”,但国家药监部门对于像新康泰克这种含有麻黄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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