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之家_孕育妈妈最喜爱的网站
按历程查看->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妈妈网 > 推荐阅读 > 正文
开封妇产医院被指误治误诊 院方拒绝出鉴定书
2012-11-20 19:18:38 来源:

  不久前,河南开封市民朱女士反映,因开封市妇产医院两次误诊、误治导致她在怀孕期间吃了不该吃的药。据记者了解,尽管河南省医学会早已对此案作出医学鉴定。但令人不解的是,当记者向开封妇产医院提出看一下这份医学鉴定书时,院方工作人员却显得格外小心,始终不愿向记者出示鉴定书。

  据了解,2011年12月13日,开封市民因没有来例假到开封市妇产医院就诊。经B超和相关检查,院方诊断为:闭经。并给她开了“黄体酮”等药物口服。2011年12月26日,朱女士因“仍未来例假”到该院再次就诊,该院闫金凤医师给予“调经活血片”治疗。随后几天,朱女士一直在服用。

  由于在开封妇产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朱女士于2011年12月29日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相关检查发现:朱女士已是5周宫内孕。这时,朱女士才明白自己没有来例假的原因。2012年1月4日,朱女士第三次到开封妇产医院就诊,通过B超检查发现:宫内早孕,活胎。

  经过两家医院检查确认自己怀孕后,朱女士高兴的同时突然又感到担忧:因为从2011年12月13日第一次到开封市妇产医院就诊,到12月29日,自己怀孕期间一直在服用开封妇产医院闫金风医师为她开的“黄体酮”与“调经活血片”等药物。而“黄体酮”属于性激素类药物,孕妇应当慎用,“调经活血片”则属于孕妇忌服药物。由此,朱女士忧心忡忡,之后多次找到开封妇产医院反映此问题,但该院并没有给朱女士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随后,开封妇产医院与朱女士将此案提交开封市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今年4月初,开封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开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如是写道:“……闭经诊断治疗前应首先查尿HCG或血HCG排除妊娠。2011年12月13日市妇产医院B超:子宫肌层回声欠均匀,内膜显示欠清楚,未引起重视。”

  “2011年12月26日,第二次就诊时停用黄体酮胶囊9天,月经仍未来潮,仍未检查尿HCG或血HCG以及B超检查,造成朱女士误诊。给予调经活血片治疗。朱女士服用调经活血片为停经13周内,为胎儿发育敏感期,停经4~8周为胎儿发育高敏期。调经活血片为孕妇忌服药物(见说明书),孕期应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从优生角度建议终止妊娠。开封市妇产医院虽然在朱女士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误治,目前未发现母体损害及胎儿畸形证据。但从优生角度建议中期妊娠引产。……”

  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第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中有关规定: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开封市妇产医院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开封市医学会刘副秘书长指出,朱女士现年32岁,属于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出现停经到医院看病时,医院首先要检查是否怀孕,这是常识。不明白为什么老医生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但是,对于开封市医学会这样一个鉴定结果,开封妇产医院似乎并不认可,并将此案提交河南省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该院医政科张科长甚至辩称,院方的诊治并没有错,“黄体酮”也有保胎作用。

  前不久,记者自开封市卫生局获悉,河南省医学会关于此案的医学鉴定书已完成。可是当记者向开封妇产医院提出看一下鉴定书时,开封妇产医院却和记者打起了太极拳。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开封妇产医院,见到了该院负责宣传工作的党办主任苏先生。当记者再次向苏主任提出看一下此案的医学鉴定书并希望院方提供一份复印件时,苏主任说,医患双方之间的问题已经解决,再看医学鉴定已没什么意思。但在记者的坚持下,苏表示要和院领导联系后才能看。

  半小时后,在院办高主任的陪同下,记者终于见到了这份医学鉴定书。但高主任只让记者看了鉴定书的最后一行字:“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第二条本例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经再三要求下,高主任又让记者看了看被手遮档的文件编号及以及患者的名字,紧接着高主任很快收起了鉴定书。并告诉记者这是院里的规定,你能看的只有这些,医院要对患者个人隐私保密。

  高主任的作法让记者百思不得其解,一份普通的医学鉴报告到底有多少秘密,让开封妇产医院讳莫如深。

  据了解,开封市妇产医院曾获得“国家级爱婴医院”“省文明医院”“开封市信得过医疗单位”等称号。

本文标题:开封妇产医院被指误治误诊 院方拒绝出鉴定书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49237.html

联系编辑: 雯雯    邮箱: wszsl321@126.com    QQ: 84029846   客服   友链: 84029846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