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解决医疗纠纷
2012-11-06 09:48:34 来源:
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都不愿发生,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何才能妥善解决呢?今后,宁德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设立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市级及各县(市、区)也将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组建一支既懂医学又懂法律、专兼结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队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设立调解组织
免费调解医疗纠纷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法有效期为5年。
其中提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保障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另外,市级及各县(市、区)应当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由同级司法(综治、信访)部门管理,县(市、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设在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内,发挥“大调解”的优势。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可以通过调配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既懂医学又懂法律、专兼结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详细信息应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办公场所公开,供当事双方选择。
医患纠纷调解不成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法规定,对一般的医患纠纷,即索赔金额三级医院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二级医院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由医疗机构负责调处;
对疑难复杂或重、特大的医...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48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