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给孩子交保险合同上却未显示 引家长质疑
2012-11-04 03:58:31 来源:
学生、幼儿在学校参加保险,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韩城市支公司却在签订的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所有的保险合同(单)上,对投保人所交的50元保险费不作显示,从而引起学生家长的种种质疑。
近日,龙门镇某村的高姓家长向笔者反映,他们在秋季给孩子报名时,给班主任处交了50元的保险费,用于投办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前几天,他和几名家长看了孩子拿回来的保险合同(单),这上面的被保险人姓名、保险金额、保险时限、保险金给付办法、比例、免赔额、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等一应俱全,但他们交的50元保险费和投保人的姓名并没有显示其中,保险公司也未通过任何方式对此作出说明。
10月30日下午,笔者见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韩城市支公司孙副经理。得知笔者来意后,孙副经理解释说:“这个保险合同(单)是总公司拟定的,我们没有权利改动。至于保险合同(单)上未显示投保人的保险费数额,我得向上级单位汇报。”
相关专业人士介绍说,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是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保险费数额也包括在内。笔者希望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能引起足够重视,从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利出发,严格依法办事,让学生家长心里有本“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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