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经营药品被判缓刑
2012-11-01 12:50:27 来源:
男子非法经营药品被判缓刑
记者 韩建东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姚某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姚某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没有储存药品资质的情况下,储存其购买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并进行销售,构成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所有货品。
2010年7月,市食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海口市海甸五东路宝阳花园B15A室查获了大量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共计10666盒(瓶),总价值逾20万元。因涉嫌犯罪,市食药监局按规定将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处理。
当事人姚某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违法销售药品的金额约为1万元。根据当事人姚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姚某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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