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胎死腹中续:三家医院向患者道歉 六人被处罚
2012-10-30 11:06:34 来源:
本报10月27日报道版面
追踪报道
孕妇胎死腹中
4家医院拒收治
“3家医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卫生厅领导多次强调,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急危重病人。”29日,云南省卫生厅医管处负责人,针对本报10月27日《孕妇胎死腹中 4家医院拒收治》提及的3家医院表态,同时还表示,将责成省三院、延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向孕妇及家属赔礼道歉。
事情发生之后,云南省卫生厅、昆明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放弃周末休息,对此事展开调查。延安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已经拿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以上医护人员受到调离岗位3个月等严肃处理。
云南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卫生系统,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落实相关制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昆明市卫生局也将对妇幼保健院和延安医院进行全市通报,对涉及此事的医务人员还在调查取证中。
省三院
向公众道歉,我们不护短
事情发生后,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负责人邓毅书表示,经过调查后,医院认定,当事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存在过错。“我们不护短、不掩饰,最初步的处罚决定是,在全院公开通报批评。”
邓毅书表示,在对赵女士的诊疗服务中,医生并没有站在患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在没有床和药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做到联系其他医院,而不应该让患者擅自出院。“这样的做法给一个急危重的患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如果我们联系好一家医院,让她赶去就诊,就不会发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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