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药品广告乱象岂能一禁了之
2012-10-18 02:59:31 来源:
针对非法药品广告的日益泛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正在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这意味着吗丁啉、新康泰克、江中健胃消食片……这些消费者耳熟能详的OTC,以后或将不能在电视、报纸的广告中出现。
据媒体报道,药企对此普遍表示反对。药企认为,OTC在大众媒体做广告是国际惯例,也是固有的销售方式,合格的药品广告还能对消费者进行用药指导。更有公众质疑监管部门对于药品广告管理“一刀切”是懒政思维在作怪,也是因噎废食的做法。
近年来药品虚假广告泛滥成灾,药监部门也曾进行整顿,但效果并不理想,为此严重影响了药品监管部门的形象。媒体透露,此次监管部门决定“釜底抽薪”,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
无疑,药品监管部门下决心整治药品广告乱象是必须的。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今年各省(区、市)食药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多达8.39万次,16家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广告宣传,严重违法广告率已高达58.2%。但是,一禁了之既违背了药品分类管理的初衷,也不能真正解决药品广告乱象背后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行处方药和OTC分类管理,2002年年底开始按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OTC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消费者不需要医生处方,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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