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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精神病人"寄胜诉判决书维权
2012-10-10 10:35:15 来源:

向全国数百家精神病医院、法院及百多位专家寄送吴春霞案判决书

今天是世界精神卫生日。9日,有四名“被精神病者” 做了一件“很行为艺术的事”: 把一份判决书寄给全国数百家精神病医院及法院。

这是一份最近很火的判决书:河南省一名村妇告赢了精神病医院。四名参与寄信的“被精神病者”,最想让精神病医院和法院看到的,是判决书里强调的“精神病医院有责任对送治人的监护人资格进行审查”。

据败诉的精神病医院医务科向媒体透露,这是该院建院61 年来,第一起因“被精神病”治疗纠纷而败诉的案件。

吴春霞案医院被判赔偿

事情并不复杂, 但其中的艰辛非亲历者难以体会。

2004 年, 河南省周口市的吴春霞因“家务和村务纠纷” 上访, 后被当地作为“维稳对象”,拘留、劳教。

2008 年12 月, 吴春霞被婆嫂一行送入精神病医院,病情主诉“乱跑,告状三年”。就这样,吴春霞“每天吃药,一周两次过电针”“治疗”了132 天。2009 年迄今,吴春霞不断申诉,此前拘留、劳教的决定终被撤销。

今年6 月,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在判决书里明确认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未按相关规章制度对送吴春霞到医院治病的监护人或司法机关人员的身份进行查验,也没有对吴春霞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确诊,就直接将吴春霞按精神病人收住入院治疗, 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还包括精神抚慰金10 万元。

“被精神病者”大受鼓舞

吴春霞的胜诉,迅速让诸多“被精神病者”感到振奋。

北京女工程师陈丹(...

本文标题:四名"被精神病人"寄胜诉判决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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