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红包账户”不如设计 如何向患者“退钱”
2012-10-02 05:00:47 来源:
北京市首次公布治理商业贿赂廉政账户,医务人员可将收到的贿款上缴到该账户。北京市卫生局消息称,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院公布本院的“红包”“回扣”举报电话,接受患者监督。(9月30日《京华时报》)
北京市卫生部门设置“红包账户”,让退不了的“红包”直接进入专用“红包账户”,其出发点值得肯定。会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生的职务廉洁程度,对于不良的医疗环境和医疗市场也是会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
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红包账户”的制度设计,似乎在设计者眼中,只要医生将“红包”交付专用账户就没有什么问题了,“送红包”与“收红包”行为至此可以告一段落了,也可以让医院和医生保持廉洁,也能维护行业风气和形象了。但这样的一种想法是有局限的,甚至是存在误区的。
即使是医生主动将退不了的“红包”上缴,但送“红包”患者的送“红包”行为已经完成,这些患者和家属并不知道自己的“红包”最终是进了“腰包”还是进了“账户”,反而会一直误认为是医生收了自己的“红包”,是医生在收了“红包”之下才认真给自己看病的。
也就是说“红包”对患者的伤害和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已经形成,如此一来,这个“红包账户”并不会真正改善和改良医生形象。医生因为“红包账户”心安了,但送出去大量“红包”的患者却并未“理得”,他们依然会对医院和医生产生种种误解,医患矛盾和纠纷也并不会因此解决。
另外,“红包账户”有让这种违反原则和涉嫌违法的“红包”“充公”之意。“充公”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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