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车将享特权 社会车辆不避让罚款200
2012-09-30 01:34:23 来源:
记者获悉,9月26日上午,23辆温馨校车挂上了本市第一批校车标牌。今后,青岛市运行的校车必须张挂校车标牌,且要在规定的站点接送学生,按照校车标牌指定的线路行驶。同时,有了专用标牌的校车,可以借道公交车专用道行驶了,社会车辆要及时避让。
26日上午,记者在交运温馨校车公司看到,23辆校车整齐地停到大院里,市车管所的民警正在仔细核对车辆的有关信息,然后一张张打印校车标牌。
记者看到校车标牌上有司机名字、车牌号、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开行时间、有效期等。温馨校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校车标牌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后还要重新审验。“每辆校车上都有两张标牌,标牌上都有编号,一车一号,全部校车都要建立档案。”
“目前校车在实际行驶过程中,能够避让校车的社会车辆只有三成多,这是校车最无奈的问题。”校车司机李成滨说。对此,温馨校车总经理毛德丰介绍说,校车有了校车标牌后,上路将有“特权”。
根据条例规定,遇交通拥堵时,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的,由交警部门一律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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